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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第四讲
发布日期: 2017-05-13 浏览次数:

2017年5月12日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第四讲“《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在二教A310教室展开,此次党课培训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振光教授为大家讲授,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参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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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课开始之际,刘院长先强调了学习新《条例》、新《准则》,明确党的规矩,严肃党的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随后,刘院长就“5·12汶川地震九周年”讲述了2008年众多优秀共产党员站在抗震救灾第一线,身先士卒的光荣事迹。同时也将优秀共产党员冲锋陷阵的革命精神同一些贪污腐败不作为的官员相对比,点明只有保持党的纯洁性才能保证党的先进性。进而由大及小、由远及近,又用自己身边的故事——老党员积极入党、为党奉献,来教导、告诫我们“党员要像新时代的雷锋,时刻想着党”。接着,刘院长又从四大方面解读新《条例》、新《准则》,先重点强调党的严肃性纪律,指出令计划,徐才厚等一系列高官巨腐,违反党纪国法,造成个人悲剧和共产党的悲剧;后指出旧的《条例》和《准则》出台时间长,新的腐败行为找不到处罚依据的弊端,阐明重新修订《条例》和《准则》的必要性。最后,刘院长着重强调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要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将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刘院长的话,既有高屋建瓴的教导,又有接地气的殷切叮嘱。本次党课培训不仅加强了同学们对党的纪律的认识,更扎实了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素养和理论功底,让同学们在思想上真正重视、理解党的纪律,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而为学校和社会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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